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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招聘公告

未知 | 2021-01-06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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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文件规定,现公开招聘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安全员,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本次共计划招聘安全员6名,从事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三年以上,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

  (三)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记录;

  (四)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五)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知识,以及考试标准和考试方法,具备考试评判能力;

  (六)具备计算机常识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七)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三、报名报考人员需确保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时间:1月6日至1月12日。

  (三)地点: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24号车辆管理所办证大楼3楼办公室。

  (四)联系电话:0971-8016889四、笔试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笔试成绩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到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考察工作由西宁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组织实施。

  七、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薪酬待遇标准工资待遇参照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聘人员发放标准执行。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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