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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州兴海县公安局招聘公告

未知 | 2021-04-02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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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州兴海县公安局招聘公告

  为提升我县公安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有效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压力,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的辅助支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海南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经县政府批准,公安局党委研究,并结合兴海公安实际,现将兴海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范围、条件和程序

  (一)聘用人数

  1.兴海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7名(因工作岗位特殊性,适合于男性,仅限于兴海户籍)

  2.兴海县公安局转岗警务辅助人员10名(仅限于兴海县公安局临聘辅警、兴海县常住人口)

  (二)招聘及转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本次招聘对象中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

  3.招聘人员学历: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4.身高为168CM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

  6.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或不良行为。

  (三)聘用程序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聘用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培训等环节依次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3月29日

  2. 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至4月3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②报名地点:兴海县公安局三楼政治部(看守所左侧大楼)。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照(3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居民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报名;退伍军人需提供有效证明证书或有关文件。

  ③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30日至4月3日

  ②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

  4.测试

  ①笔试、面试科目和权重:笔试科目由县公安局统一出题,测试内容将从公安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和基本常识中抽选,笔试总分值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70%。面试科目由兴海县公安局统一出题,测试内容为应变能力及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等,面试总分值为100分,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面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转岗人员为本单位在职辅警达到报名条件的可在笔试成绩中进行加分,所加分数严格按照在兴海县公安局从事公安工作年限计算,加分标准为:不满1年不加分,满一年加1分,满一年,不满两年加1.5分;满2年加2分,满2年,不满3年加2.5分;满3年加3分,满3年,不满4年加3.5分;满4年加4分,满4年,不满5年加4.5分,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②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以兴海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兴海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通知。

  5.录取结果公示

  经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兴海县公安局将对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6.体能测试

  实行淘汰制,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将被淘汰、合格人员按成绩次序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长跑、女800米长跑、4*10米折返跑、男俯卧撑、女仰卧起坐,测试具体时间、具体地点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兴海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通知。

  7.体检

  ①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②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体检人员按照1:1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③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兴海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

  8. 岗前培训

  聘用环节全部结束后,兴海县公安局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进行为期1周的岗前培训。

  二、相关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兴海县公安局政治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负责。

  (二)体能测评。所有通过测试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三)开考比例。所有招聘职位开考比例为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招聘职位数,不再进行调剂补录。

  (四)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

  (五)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执行。

  (六)递补。除面试和政审环节外,其他招聘环节均可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除资格复审以外,其他招聘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聘用待遇。报考人员一经聘用,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即与所在公安机关、县人社局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所需经费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薪酬待遇按照《关于下达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及最低薪酬标准的通知》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八)本次招聘所有事项均在“兴海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请报考考生随时关注招聘工作进展。

  (九)咨询电话:马警官 18809743345;季警官 15897257112

  兴海县公安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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