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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海东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服务人员招募笔试成绩

未知 | 2021-07-26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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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海东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服务人员招募笔试成绩公布及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1年青海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招募公告》要求,现将2021年海东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招募笔试进行公布并就现场资格审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2021年8月2日-8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审查地点: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都区古城大街50号)联系电话:0972-8635321

  2.平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安区平安大道196号)联系电话:0972-8612257

  3.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和县川垣大道87号)联系电话:0972-8535941

  4.互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互助县威远镇北街20号)联系电话:0972-8381376

  5.化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化隆县群科新区幸福路1号)联系电话:0972-7694900

  6.循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循化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联系电话:0972-8818436

  二、有关要求

  (一)凡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准考证、学历证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报考面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获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凡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该报考岗位按程序递补。

  (四)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有特殊原因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但考生本人须给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加盖手印,同时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6日

附:1.个人笔试成绩查询(点此链接登陆系统后点击“成绩查询”查看)

  2.海东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招募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附件列表:

海东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招募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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