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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青海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未知 | 2024-04-10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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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青海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现就青海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调整如下:

  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其中,综合管理、执法勤务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警务技术职位免于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原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已废止,《青海省2024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简章》中明确的体能测评标准同时废止。请参加青海省2024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考试的考生按照本通知做好相关准备。

  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青海省公安厅

  2024年4月10日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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