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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海东事业单位笔试成绩查询及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

华图教育 | 2015-05-30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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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5年度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考试聘用岗位笔试成绩公布及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15年度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聘用”岗位笔试成绩进行公布,并就现场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为附表“备注”栏中标注为“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根据《2015年度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的规定,此次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确定的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40分,笔试成绩在4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的要求

  (一)请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于2015年6月15日-19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对按照“少数民族”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享受加分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指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和循化4个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要进行加分条件审核。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要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列名次。

  (二)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逾期不来现场资格审查的、审查未通过的均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时需要携带的相关证件

  (一)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生源地的相关证明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 按本省院校毕业生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本省院校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 按各类服务项目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各类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的相关证明、准考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注意:已经到现场进行服务基层项目加分审核并通过的考生,不用再次提供服务项目相关证明。

  (五)按退役士兵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退伍证明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注意: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退役士兵,已经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并通过的考生,不用再次提供退伍的相关证明。

  (六)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和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能够按时毕业的证明(需注明大致毕业时间)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考生若为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由组织人社部门或单位在2015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考生由所在地区组织人社部门开具,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4月30日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37号

  联系电话:0972--8612947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9日
附件:2015年度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聘用岗位笔试成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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