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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参加2017年度选调生报名工作的

青海人事考试 | 2017-04-06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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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宁市、海东市、六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7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选调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人员到服务所在县(区)人社局报名,由各县(区)人社局组织报名和初审工作。

  二、各县(区)人社局按照《青海省2017年选调生工作公告》明确的事项对报名人员条件严格审核,把好“入口关”;要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按报名意向(定向大学生村官、非定向四类人员)分别填写相应选调生登记表,并由县(区)人社局汇总填写本地报名人员推荐人选名册(含电子版),连同符合条件报名人员的选调生登记表(工作表现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定向选调生推荐人员须另携由服务乡镇和服务地所在县(区)人社局出具的鉴定材料)、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位证、毕业证、服务协议等证件复印件、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证明、照片(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8张及照片电子版,电子版照片必须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务于4月7日前,由各县(区)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三、各县(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地服务期满两年(时间计算截止报名当日)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按规定要求报名人员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严格审核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并按时限要求尽快上报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0971—8258100(传真)

  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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