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三支一扶报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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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第三轮“三支一扶”计划又有哪些新调整?你了解吗?

未知 | 2020-02-14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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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下发后,“三支一扶”工作开展到现在已进入第三轮工作阶段。

  三支一扶计划是为了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下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一方面可以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减缓就业压力;另一方面优质人才去往基层工作也能提升基层整体工作质量与效率,更好地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计划实施。

  进入第三轮“三支一扶”计划又有哪些新调整?

  福利待遇又有哪些新变化?

  一起看看人社部是怎么说的。

  第三轮计划新目标

  第三轮计划期间,全国每年拟选拔招募2.5万名、五年共选拔招募12.5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瞄准教育、农业、卫生、水利和扶贫等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有针对性地为基层输送和培养青年人才,更好发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引领示范作用。

  人才遴选培养方面新变化

  第三轮“三支一扶”计化将加大扶贫岗位开发;积极拓展供销合作、农村合作经济、农村电子商务等服务岗位;统筹基层服务项目,推动各项目在服务岗位覆盖上优势互补;同时完善选拔招募制度,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公开透明。

  第三轮计划中还加强了对“三支一扶”人员的培养使用,实施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要求各地每年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不少于5天的岗前培训或在岗脱产培训。同时实施岗位成长培养计划,要求各地指导基层单位加强“三支一扶”人员的培养和使用,结合岗位制定专门的成长培养计划,明确帮扶导师、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生活保障方面新调整

  中央财政补助中部、西部地区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5万元、2万元分别提高到1.8万元、2.5万元,其中新疆南疆四地州、西藏自治区提高到每人每年3.5万元。

  缴纳社会保险方面,明确要求为每名“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各项社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其他保障方面,从2016年起,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三支一扶”人员一定奖励。

  期满政策

  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方面,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拿出一定比例岗位专门面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

  ❖ 创新创业方面,积极鼓励支持服务期满人员自主创业,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

  ❖ 升学深造方面,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 自主择业方面,要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服务期满人员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要求地方每年应至少组织一场专门的岗位对接活动,向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推荐服务期满人员。对实现灵活就业的服务期满人员,要求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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