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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西州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书记员的公告

未知 | 2020-03-15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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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州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书记员的公告根据工作需要,海西州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书记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点击获取职位表: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范围

  (一)此次招聘岗位为合同制书记员5名。被聘用人员实行编制外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范围。此次招聘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归纳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3、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法律专业者优先考虑。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5、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6、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上机测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程序依次进行。(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起至3月18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2、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3)学历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2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报名地点:海西州人民检察院5楼政治部(德令哈市新区)。联系电话:0977-8223658。4、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二)资格审查及考试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组织进行笔试(上机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三)聘用本院根据报名条件、笔试成绩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为海西州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合同期限2年以上。试用期内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试用期每月2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每月3000元。本公告由海西州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77-8223658 0977-8207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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