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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1630名工作人员公告

未知 | 2020-03-25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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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0名国语教师简章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27号),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实现人才强县战略。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公开面向内地招聘1000名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教师。结合伽师县实际,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时间、名额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时间

  自2020年3月10日-9月10日,招满为止,具体报到时间请与招聘工作人员联系咨询。

  (三)招聘名额

  全县中小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1000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

  其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87名

  高中138名

  初中85名

  小学540名特殊教育学校50名

  二、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和基本要求

  (一)招聘对象

  应届、历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师范类专业优先,能够胜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

  (二)岗位条件

  1、专业要求:详见《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

  5、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标准,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者,普通话等级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6、学历及专业

  (1)中职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2)高中、初中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符合《2019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

  (3)小学岗位: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符合《2019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

  7、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者须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8、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辞职及被辞退不满一年的教师;

  (2)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崔杰17881388788

  李通17630532838

  现场报名提供:

  ①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照);

  ②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或无犯罪记录证明;

  ⑤学籍档案。

  微信报名请预先提供以上资料的电子版(以word格式进行发送),报到时提供相应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五、聘用管理、薪酬待遇及要求

  (一)薪资。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全日制研究生月薪8076.85元(含五险一金),全日制本科月薪7267.04元(含五险一金),全日制大专月薪6920.34元(含五险一金)。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分配岗位,试用期四个月,试用期间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起薪当月起缴纳“五险一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二)住宿。提供教师周转房,两人一间,服从教育局、住建局及社区的安排管理,不得私自调换,物业费、水费、电费及取暖费由入住者自行承担。配偶自愿到伽师县工作的,凭结婚证件提供夫妻周转房。

  (三)纪律。服从教育局和学校的分配和管理,为人师表,不得有任何违背师德师风的行为。

  (四)聘用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县教育局负责全面监督,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五)新聘国语教师报到后,与聘用学校签订三年制聘用合同,合同到期或在合同期内考入伽师县正式编制教师后自行终止。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简章》由伽师县教育局、伽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伽师县教育局

  2020年3月10日

  
 

 2020年温宿县公开招聘教师

  招聘简介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解决温宿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短缺问题,全面推进温宿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学前教育教师200名、小学教育教师230名、初中教师200名,新招聘教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等考察环节合格后正式录用。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院校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学生会干部、团干部、班干部等优先录取。

  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温宿县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二)招聘对象

  内地全日制师范院校、综合院校师范类专业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学前教育:大专全日制师范院校学前教育类专业毕业;中专全日制师范院校学前教育类专业优秀毕业生可以择优录用。

  小学:本科及以上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大专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优秀毕业生可以择优录用。

  初高中: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 3+2”高职师范类专业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入:

  1、因挂科、违反校纪校规等不能正常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

  2.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剂,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要求;

  6.教师资格要求:往届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7.普通话要求: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8.胜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标准和国家专业学科教学要求。

  招聘流程

  1.报名:采取网络招聘,与招聘组老师联系报名;

  2.面试:通过网络面试,面试者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残疾,肢体缺陷人员不予报名;

  3.体检、政审:身患传染疾病或疑似传染病人员及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因个人政审不合格,将不予录用;

  4.考生需提供材料:即近期免冠正面照片1张,本人与身份证原件合影,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600kb之间),应届毕业生未毕业若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由学校提供相应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在报到时要交纳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交至温宿县教科局进行复审;

  5.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准确,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上网关注招聘动态,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薪资福利

  1.录用及待遇。录用并签订意向协议的学生,须参加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待正式录取后,与温宿县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可享受与在岗教师一致待遇;

  2.住房保障。县城提供教师公寓(配备有茶几、电视机、沙发等设备),工作地解决教师周转房,一次性配齐床、被褥、锅碗瓢盆、燃气灶、抽油烟机、米面油等生活必备设施;

  3.探亲费。探亲费用列入财政预算,按照未成家的一年可探亲一次、成家后三年可探亲一次的标准,依据相关规定报销交通费。对被招聘录用人员来我县的单程费用,乘坐汽车、火车硬卧的按照票价予以报销,乘坐飞机的按照火车硬卧标准给予报销;

  4.编制及工资待遇。新招聘教师全部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南疆工作补贴+五险一金(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工伤、住房公积)等组成;

  5.解聘。已签订协议学生到岗后不服从工作安排,不遵守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身体原因不适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温宿县教科局可解除已签订的意向协议。

  联系方式

  档案邮寄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办公室

  档案接收人:热依拉·阿不来提

  电话:13899240084

  邮编:843100

  注:温宿县离阿克苏机场5公里,离阿克苏市11公里,交通便利,区位条件优越。

  招聘老师联系方式:(微信同号)

  王老师:13657599420

  马老师:1786750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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