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社会工作者招考信息

首页 > 青海社会工作者考试 > 招考信息

乐都区乡村振兴战略试点村及合作组织公开招聘补充公告!

未知 | 2020-05-09 17:00

收藏

  按照《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服务农村合作组织大学生管理及认真开展 2020 年试点工作的通知》[青农政改〔2020〕102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进一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充实合作经济组织人才队伍,促进乡村有效治理,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现对2020年4月27我单位在海东市乐都区就业局服务平台发布的公告做一补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数

  乡村振兴战略试点村2名、合作组织10名。

 

  二、 薪资待遇

  每月支付工作报酬 2400 元,全年 28800 元。

 

  三、 聘用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的学历,专业不限。

  2、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具有一定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和公文写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要求身体条件良好,年龄不超过 35 岁。

  3、具有乐都本地户籍,优先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本村本乡返乡创业大学生。

  四、聘用程序:1、由乐都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组织开展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包括“三农”政策方面、基本公文写作。面试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招录考试面试内容进行。

  2、经笔试、面试环节确定的人员,由乐都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按照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

  3、体检合格的,组织政审考察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由乐都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办理聘用手续,乐都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与实际用人单位、大学生签订三方用人协议或者劳务协议(合同)。

  海东市乐都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2020年05月06日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