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
1.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2019届符合上述条件要求、且毕业至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时不作教师资格证书要求,但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
2.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招聘相关规定的,须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3.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中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限报幼儿园教师岗位。
4.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5.关于非英语专业(如俄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问题: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者,应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考生按证明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6.符合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但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职位表
附件:
1、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省直)(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2、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西宁市)(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3、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东市)(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4、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北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5、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黄南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6、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南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7、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玉树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