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特殊教育学校
2020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告》及《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及后续工作的通知》(青教师[2020]35号)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高中语文、高中数学、特殊教育教师岗位
面试时间:8月1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
青海省特殊教育学校知明楼2楼(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37号)。
三、面试方式
为提高人才供给质量,招聘面试将突出面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基本能力和素养、实践应用能力,各学科面试方式如下:
1.高中语文、高中数学、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讲课20分钟、答辩10分钟。总分值100分,其中讲课分值70分;答辩分值30分。
2.面试成绩=讲课成绩+答辩成绩。讲课成绩和答辩成绩根据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其余考官所给得分的平均分作为考生面试的最终成绩。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面试外其他时间均须佩戴口罩。面试期间,考场、候考室、备考室、侯分室人员之间均须保持1.5米距离。
2.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信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信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来自新疆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或信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经“留观复查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公告要求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的,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面试。
3.不服从面试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面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指南》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五、注意事项
1.考生请于规定的面试日当天早上7:30前到达考点,准备参加面试。8:00仍未到候考室签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2.考生须携带《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资格审核表》、笔试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出具由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有效临时身份证),三证不全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关闭后按要求交工作人员密封保管。凡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4.面试实行全封闭候考管理,考生在面试结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后,方能离开考场。
5.考生先进行讲课,再进行专业素质测试(答辩)。
6.考生个人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所有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7.岗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情况,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8.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考生面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联系电话:0971-6307455
青海省特殊教育学校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