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实施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 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 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 能。
(二)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 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 陈述)等环节进行。面试考核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 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疫情防控工作 所需相关材料,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 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 2 道试 题中任选 1 道,其余类别只抽取 1 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 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 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时间 20 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 2 个规定问 题,考生按题回答,时间 5 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 行试讲(或演示),时间 10 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 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 5 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 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 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新增面试科目、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 格考试面试单独命题,不使用测评系统抽题。
(五)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 100 分。考生成绩由各分 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依照《考试大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