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招考信息

首页 > 青海社会工作者考试 > 招考信息

西宁市大通县招聘公告

未知 | 2021-07-01 17:49

收藏

  大通县公开招聘大学生服务村集体经济

  组织试点工作人员的公告

  按照《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服务农村合作组织大学生管理及认真开展 2020年试点工作的通知》(青农政〔2020〕102 号)及《大通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1年第四批农业发展资金使用的批复》(大政[202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进一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农村服务,充实村集体经济人才队伍,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数

  (一)招聘条件: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志愿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甘愿为农业农村事业奉献服务;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工作态度,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在思想上、行动上要紧密服务于农业农村工作内容;

  4.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具有一定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和公文写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三十五周岁及以下。

  (二)以下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招聘:1.中共党员;2.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工作经历的;3.涉农、涉牧和农村管理相关专业毕业生;4.大通县户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招考环节:1.本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置等经政审不合格的;2.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招聘岗位数:

  乡村振兴战略试点村1名、村集体经济组织29名。

  二、薪资待遇

  每月工作报酬2400元,全年28800元,按季度发放工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1年6月22日。在大通县融媒体中心各平台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7月8日。

  报名资料:填写报名表、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或学信网认证信息及凡证明学习能力、工作能力或其他能力的相关资格证、职业相关证书或荣誉证书扫描件,党员身份的确认由所在党支部出据相关证明认可。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或其他渠道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有意向应聘者填写《大通县公开招聘大学生服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试点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同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或学信网认证信息及凡证明学习能力、工作能力或其他能力的相关资格证、职业相关证书或荣誉证书扫描件,党员身份的确认由所在党支部出据相关证明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qhcahr8@163.com)进行报名。扫码填报,邮箱内发送报名表及报名资料齐全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资料不全、未邮箱发送报名表或为扫码填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审核。

  报考人员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因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错过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三农”政策方面、基本公文写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业能力测试、办公软件和计算机等工作期间常用的职业技能和理论知识考查;

  4.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考场,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四)面试

  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者,一同入围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计算: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入围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六)政审

  考生填报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等部门进行认定。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按实收取。

  (八)公示

  拟聘人员审定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大通县融媒体中心各平台发公示。

  四、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二)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若政审、体检等环节产生人员空缺,按上一环节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本《公告》由大通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五)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结果会及时通过大通县融媒体中心各平台公布。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971-7412940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