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人 | 海东市互助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海东市互助县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职责
(一)工作岗位:互助县各乡镇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19名,每个乡镇1名。
(二)工作职责:担任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完成县司法局和司法所交办的其他司法行政工作。
二、招聘对象资格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责任心,善于做群众工作。
2.具有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户籍。
3.取得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法律专业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已是公职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得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2)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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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贴待遇
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每月补贴为2200元,享受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4月29日。
2.报名地点:互助县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302室),联系电话0972-5955373。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招聘人员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闭卷、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与调解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
(2)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总成绩计算。总分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用人员。
(4)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录用结果在 “互助司法” 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及时关注。
六、资格审查
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考试合格者提交司法局党支部研究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资格审核结果,确定聘用人选,由互助县司法局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聘用期1年(含试用期2个月)。
本公告由互助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县司法局咨询。
温馨提示:
1.招聘人员报名时须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2.招聘人员务必高度重视遵守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相关要求,随时关注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因疫情等原因,需调整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及时在 “互助司法”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请随时予以关注。
互助县司法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