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南州2025年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相当职级层次以下公务员(人民警察) 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报考黄南州职位的考生:
根据《关于公布青海省2025年公开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公布青海省2025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报考黄南州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14日(含周六、周日)。资格复审后,需要递补的,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17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资格复审范围
报考黄南州职位的考生(其中报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至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报考黄南州公务员职位的考生
复审地址:黄南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黄南州同仁市隆务镇雪莲东路2号)
联系电话:0973—8723301
(二)报考黄南州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
复审地址:黄南州公安局政治部409室(黄南州同仁市隆务镇祥云路)
联系电话:0973—8793022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从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在有效期内带有二维验证码的备案表和报告)、准考证、退役证(只限退役士兵)以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报考面向“四类人员”(即大学生“村官”、含青南计划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基层服务人员由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证明材料;特岗教师由省教育厅出具证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计划)由共青团省委出具证明材料。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学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中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教育类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何年何月何日可取得毕业证书。学历证明须加盖所在学校(学院)公章,加盖科(系)公章的证明不予认可。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如到期仍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取消录用资格。
4.获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5.报考具有两年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提供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流水、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等),职位要求具有相关职业资格的,还须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
以上相关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
五、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者与原件不一致的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考录资格。
2.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理。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考生出具的委托书,以及考生资格复审所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
3.如因特殊情况放弃资格复审的,需提供有本人签名及手印的“自愿放弃考录承诺书”。
4.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和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由黄南州委组织部按照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中由高至低(含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的顺序进行递补。
5.审核期间,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通知或电话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
其他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关于公布青海省2025年公开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公布青海省2025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委托书(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中共黄南州委组织部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