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考生加分复审工作温馨提示
各相关考生:
根据《2025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和《2025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公告》,对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包括六州和自治县)事业单位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士兵”及符合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考生实行加分政策。目前网上加分初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就加分复审工作提示如下:
一、报名期间所有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主动联系报考单位或主管部门,采取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提供相关加分佐证材料进行加分审核。注:已勾选加分选项的少数民族考生原则上无须进行复审。
二、审核时间
2025年5月13日至5月15日
三、佐证材料
(一)符合“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士兵”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退役士兵证;
(二)符合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且已满3年加分政策须提供以下材料:
考生身份证、考生及父母的户口簿。由于户口簿更换无法证明确切落户时间或考生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考生提供的户籍证明中必须写清父(母)、考生身份证号、父(母)在何地落户时间满多少年,与考生是何关系。考生提供的父母居住、久居何地或无迁移的证明不能视为加分依据。考生所在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落户、久居或居住满××年的证明也不能视为加分依据。
(三)符合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加分政策须提供材料:
考生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在省内六州ΧΧ单位工作的证明。工作证明中须写清父(母)身份证号、父(母)何时参加工作,在ΧΧ地区的ΧΧ单位连续工作满多少年。工作证明须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原工作单位合并、撤销、破产的,由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考生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提供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的证明。父(母)在企业工作的除提供工作证明、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证明外,还须提供父(母)在六州缴纳养老保险连续满ΧΧ年的证明(模板样式详见附件)。
(四)加分工作年限和落户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4月24日;根据公告规定,此次加分中考生应提供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的加分证明,因此考生往次的加分证明不能视为此次考试加分的依据。证明中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一)父(母)户籍已迁出六州或父(母)已退休的汉族考生不在此次加分范围内。
(二)考生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加分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
(四)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计划表,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1.加分证明材料样式
一、省内六州工作时间证明样式:
工作证明
兹有×××单位职工×××,身份证号××××××××,该同志于×年×月×参加工作,在××地区的××单位连续工作满××年,未退休。
特此证明
×年×月×日(加盖单位公章)
情况属实。
×年×月×日(加盖上级主管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二、养老保险缴纳时间证明样式:
证明
兹有×××,身份证号××××××××,该同志在我单位(地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年。
特此证明
×年×月×日(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2.委托书
委托书
兹有×××,身份证号××××××××,因个人原因不能到现场确认加分,委托×××(身份证号××××××××)代为办理相关加分事宜,并承诺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字、捺印)
×年×月×日
3.考生诚信承诺书
考生诚信承诺书
:
本人 身份号码 ,报考岗位: ,符合享受考生加分类型第 条,可加 分。
本人承诺将真实、准确地提供加分信息及所需资料,如以虚假信息、资料骗取加分资格,自愿接受以下处理:视情况取消本人加分或招聘资格、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特此承诺。
加分类型:
1.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士兵;
2.父母一方现户籍在六州落户满3年的汉族考生;
3.父母一方现在六州工作。
承诺人签名: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年月 日
原标题:2025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考生加分复审工作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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