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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未知 | 2025-06-03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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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各位考生:

  按照《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和《2025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根据报名审核情况,现将2025年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现场资格审核

  (一)考核对象

  报考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事业单位01101318-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审计;01101322-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会计;01101323-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络管理员,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员。

  (二)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8时到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地址: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52号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韩国婷,张星星

  联系方式:0971-6163859

  现场资格审核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并完成网上学历验印。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未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取消招聘资格。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须在拟招聘人员公示前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核方式及时间

  (一)考核测评方式

  考核测评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评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

  (二)考核时间及要求

  1.考核时间:2025年6月12日(星期四)上午10时

  2.考核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互助巷3号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外科大楼A区七楼会议室。

  3.测评按照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技能测评的顺序进行。测评时,由参加测评人员抽签确定先后顺序,测评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评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公布成绩

  1.考核测评总成绩:考核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评成绩×70%

  2.根据考核测评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评成绩×70%)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 1:1 比例确定拟聘考察人员。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技能测评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3.考核测评聘用最低分数为60分,应聘人员总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方可聘用。

  4.总成绩并列情况的处理。考核测评总成绩并列的,先按专业技能测评成绩高低排序;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相同的,根据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5.考核测评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西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wjw.xining.gov.cn/)公布成绩。

  (四)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机构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到其他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报考单位负责,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的基本信息,通过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考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调查核实后视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办理。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违纪违规处理

  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 《刑法修正案(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971-6163859

  未尽事宜,按照《2025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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