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玉树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玉树州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勤务辅警 50 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辅警基本条件
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坚决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秩序。
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2007 年 6 月 15 日以前出生),35 周岁以下(1989 年 6 月 15 日以后出生),处于精力充沛、能够胜任高强度工作的年龄段。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知识储备和学习能力满足岗位需求;退役士兵因具备特殊技能与素养,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具有玉树州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或为本州生源;或在本州服务期满 2 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村官”、“三支一扶” 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或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玉树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熟悉本地情况,便于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能良好,能够应对工作中的各种任务,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能够迅速掌握并执行各项工作要求。
满足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契合警务辅助工作的特殊要求。
(二)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此类人员存在法律风险,不符合警务辅助岗位的基本要求。
编造、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信息或者言论的,此类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稳定与和谐,违背警务辅助人员应有的政治立场与职业操守。
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过行政处罚的,个人行为存在严重不良记录,无法胜任警务辅助工作。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反映出个人在遵守法律法规方面存在问题。
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明其在过往工作中存在严重违反纪律或规定的行为。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存在信用问题,可能影响警务辅助工作的公信力。
玉树州公安机关范围内的在职警务辅助人员,避免重复招录与资源浪费。
曾因违纪、违法等个人原因,被原单位辞退的警务辅助人员,表明其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相关工作。
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测、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及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2025 年 6 月 18 日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含周末)工作时间(上午 9:00 - 11:30、下午 15:00 - 17:30),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红底免冠小 2 寸照片 5 张,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玉树州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审查表(一式三份)。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齐全且真实有效的材料,按时前往报名,以免错过机会。
报名地点
:玉树州公安局三楼大会议室(玉树州结古镇琼龙科巷 401 号)。
(二)笔试
笔试时间: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全面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理论水平和对公安工作的基本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60%,对最终录取结果影响重大。笔试时间拟定于 7 月 5 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报名成功后于 7 月 2 日至 3 日在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未领取的不得参加笔试考试。请考生及时关注玉树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及时了解和掌握招聘动态,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三)体能测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岗位 1:3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体测环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 号)执行。体测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提前做好体能训练和准备,以应对体能测试的各项要求。
(四)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按招聘岗位 1: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且体测合格的考生可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若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 1:3 比例的,面试成绩在 60 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 ×60% + 面试成绩 ×40% = 总成绩(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精确计算考生综合表现,确保公平公正选拔人才。
(五)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的高低,以聘用职位与报考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入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严格把控健康关。进入体检人员由玉树州公安局统一组织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医院收取,应聘者自行承担。如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工作的病历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保证体检结果真实有效。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由州公安局政治部负责,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 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全面审查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及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州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 3 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发现隐瞒病史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辞退。试用期合格的,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待遇按《玉树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玉政办〔2020〕125 号)执行,为聘用人员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与职业发展空间。
(七)加分条件
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笔试成绩加 5 分,彰显对英烈及特殊贡献群体的尊崇。退役士兵、公安院校毕业生报考非定向岗位(面向社会岗位)笔试成绩加 5 分,鼓励特定群体投身警务辅助工作。
四、其他事项
每名应聘者只允许填报 1 个岗位,避免资源浪费与管理混乱。
考生考试时所携带的本人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必须与报名资料一致,否则将取消参加考试资格,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与考试公平。
报名者不得伪造、涂改所提交所有证件。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考试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与公正性。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将取消其招聘资格。对体检、政审(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保障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此次公开招聘对面试成绩有效但未进入体检及政审环节的考生列入补聘人员库。若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则从补聘库中按成绩高低,经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补聘,补聘时间截止到 2026 年 6 月 15 日,充分利用人才资源。
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咨询电话:玉树州公安局政治部:0976 - 8819630